解析:
酒驾案件中所实施的取保候审举措,并不能简单地与缓刑划上等号。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允许犯罪嫌疑人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可靠的保证人之后,能够在自己的住所中安心等待法庭的最终审判,而无需被关押在监狱之中。
然而,缓刑则是法院在作出判决时所采取的一种执行方式,它针对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在对他们施以刑罚的同时,宣布给予一段时间的缓期执行。如果这些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那么原来的刑罚将不会被实际执行。因此,取保候审和缓刑分别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以及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