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中的"婴儿"这一术语通常用于表示未满一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若对于已怀孕或正处于母乳喂养阶段、其自身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此过程中,我们所提及的"哺乳期"通常是指自新生儿诞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期间的这段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