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限被规定为十二个月。此期间的起始日期,自被采取取保措施之日便已经正式确立了。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执行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其最长的限制期限不能超出整整十二个月;而在实施监视居住方面,最长时间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当发现某些犯罪案件并不需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告期满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要求立即解除对涉案人员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