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深圳市坪山区资深的刑事律师在面对面会见涉嫌犯罪者或者已经判定有罪的被告之时,其责任重大且任务繁重,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为罪嫌人或被告提供严谨而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剖析复杂晦涩的法律条款,促使他们深入理解本地发生的案例及其可能带来的诸多法律后果;
其次,是对罪嫌人或被告的案情进行详尽的了解,通过倾听他们的陈述,收集并整理出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再者,是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为罪嫌人或被告提供最优的辩护策略,精心策划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辩护方案;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全力以赴地保护罪嫌人或被告在整个侦查、审判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的权益受到任何形式的侵害。
此外,刑事律师还需要积极协助罪嫌人或被告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向他们提交必要的意见或者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