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律师何时与涉嫌犯罪或被告方进行首次面谈这一问题,并没有严格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然而,通常情况下,律师在接到当事人的委任后会迅速制定出接下来的会见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会见权给予了充分的保护,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各个环节中,都必须确保律师能够依法履行其辩护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以及与案件无关的其他物品。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