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侦查程序阶段:一般的刑事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实施侦查工作,而涉及职务犯罪的案件则由检察机关负责。通常而言,在侦查阶段进行取保候审的效率相对较高。当犯罪嫌疑人为避免被监禁或者遭受其他更为严重的惩罚,他们自己或者其亲属有权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批准逮捕前,向相关办案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即表达其意愿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寻找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用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能够遵守随传随到的义务,并且承诺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自愿面临法律制裁。
然而,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后,他们或者其亲属委托的律师仍然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事宜。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难度相对较大。对于证据确凿且充分的案件,检察院通常会迅速将案件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而对于证据尚显不足的案件,检察院则可能选择将案件退回给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只有极少数情况下,部分特殊案件才可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此外,在检察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的伤害类案件,也有可能在该阶段实现取保候审。
审判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法院负责对案件进行审判。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仍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无论是证据不足还是已经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案件,都有可能在这一阶段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