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南方的江西省赣州市以及全国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地区,当事人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通常并非由其本人来承担,而是由负责处理该案的国家司法机构根据案情的实际状况来做出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决策。换句话说,取保候审这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并不包含任何形式的金钱交易环节。若某位涉嫌犯罪或是被指控有罪的人士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各项基本要求和条件,他/她往往需要寻找一名可靠的保证人,亦或是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然而,这部分资金只是暂时性的,待案件审理完毕之后,便会如数退还给交纳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