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适逢法定的种种要件,即便未有雇请辩护律师的协助,犯罪嫌疑人均可依法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程序。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设定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措施,其主要面向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同时还可能面临着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当然,他们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并不会引发社会治安隐患,此外,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同样可以适用此项制度。
至于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权力,则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