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证明书通常由国家公安机关依法出具,这属于一种法律性质的文书,详实地记录了犯罪嫌疑人在拘禁期间的具体状况。该证明的制作过程大致涵盖了警方在经过一系列严谨的调查后,若认定存在犯罪行为且符合刑法规定应予以刑事追责的条件,就会依法对嫌疑犯实施拘留。此时,亲属或者辩护律师有权向办理案件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获取此类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