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依据公款被挪用的特定用途而定。若公款系被私人所占用,并用于非法活动,且其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或以上者;又或是公款被私人占用,用于盈利性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且其金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或以上者,均将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依法依规予以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