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必须在羁押场所予以实施,会面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监听及录音行为。由于确保看守和会见工作的安全性至关重要,故羁押场所有权在会见场所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
2、在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会见期间,律师最多可允许1至2人陪同。对于实习律师以及律师助理而言,如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也可以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过程中,协助律师完成询问笔录的制作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