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可为之。申请取保候审之人应包括: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本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直系亲属。若犯罪嫌犯已遭公权力机关逮捕,则其雇佣的辩护律师有权代表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而取保候审,乃是相关行政机构对涉案嫌犯采取的一种暂时性不予拘禁的处置,以便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当局认为应处以逮捕之司法程序的歹徒,如查证其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内的母亲,或者是罪责相对轻微者,均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