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倘若发生了法律所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即人民检察院判断确有必要时,仍有权批准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口头传达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有必要进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采取先行拘留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