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非所有罪行严重的罪犯皆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此项法律保障制度属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限制人身自由的管制或拘役,亦或是被选择执行单项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当然,这类人员即便可能被判处较长时间的有期徒刑,若其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也同样可以适用这一制度。
然而,对于罪行严重的主犯而言,他们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还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并在具备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的前提下,方可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