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涉及二手房屋交易合同中的诈骗行为,若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金额达到或超过二万元人民币,将被视为可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以不正当手段谋求财富,在整个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若其总价值达到了二万元以上,也会被视为需要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以非法占有所图,在签署和执行合同时,采取欺诈行为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其价值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若其价值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而如果其价值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3)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用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在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匿;
(5)以其他任何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