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取保候审这一旨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适用于那些被认为极有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等非有期徒刑之罪名,亦或是对于此类轻罪嫌疑人具有某些特别情形的(如身患严重疾病、正在哺乳期的孕妇,或者是其所涉案件的逮捕必要性相对较低)。
然而,要想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且必须得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
至于能否顺利获得取保候审,则需视具体案情及申请人是否完全符合上述各项条件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