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并非一定要缴纳现金作为担保措施,而是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的业务过程中提供了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的保证形式让民众和嫌疑人进行选择。若选择由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便无需支付任何金钱,但是需要寻找符合相关规定的保证人。反之,若选择以保证金作为保证方式,则需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