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份的人士而言,当其患有如下病症时,可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予以取保候审:
首先是经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司法鉴定后确诊的,频繁发作且病情较为严重的各类精神类疾病;
其次是心血管系统方面的疾病,主要包含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
最后是传染性疾病,主要以肺结核伴发空洞以及长期咯血症状,或者肺结核蔓延至多个器官并发多种并发症为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