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仍然可以进行起诉,这是由于在取保候审的期限之内,受害者有权独自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具体来说,所谓的“取保候审”,即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相关犯罪嫌疑人提交担保人、缴纳保证金以及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或者干扰侦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配合调查。因此,尽管被取保候审,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不会面临起诉的风险,只要符合起诉的各项条件,例如具备明确的诉讼请求等等,那么他们仍有可能会被起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