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吉林省,对于律师提起诉讼的费用,主要包括两大类别:
第一类即所谓的“律师服务费”,简单来说就是律师因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而应获取的酬金。这个具体的收费金额主要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为达成共识而自行决定;
第二类是必须支付的“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费用将依据案件的性质以及涉及的标的额进行计算。
然而,关于律师服务费并无固定的标准,需要当事人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