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实施刑事拘留行动的人员将会被安置在本地的看守所中进行关押监护。刑事拘留也常被称为先行拘留,这是由公安部门对那些应当依法逮捕的现行犯罪者或严重犯罪嫌疑人在特定紧急状况下,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将其收押在看守所内进行监管。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委托的律师可以进行探访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得进行探视,但是可以为他们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亲属们则需要等待案件的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视。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带走并进行羁押的那一刻起,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而自从立案侦查阶段开始,犯罪嫌疑人便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他们进行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及的罪名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