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教师因涉嫌犯罪而遭到刑事拘留之后,其能否获得保释,主要取决于所涉罪行的严重性、是否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干扰以及个人状况等诸多因素。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相关规定,保释这一概念被定义为“取保候审”。若教师能够符合以下各项条件,例如所涉及的并非重大犯罪行为、不会试图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程序、不会对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威胁等等,并且同时具备合适的担保人或者提供了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障,便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