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保释期限的时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内。
2、保释方式主要包括保证人担保以及保证金担保两项内容。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保释决定时,不容许同时采用保证人和保证金的双重保障手段。通常情况下,保释金额至少需达到一千元人民币,并且若在保释期间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则该笔保释金将不予没收。
至于保释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所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案件;依法应当予以逮捕,然而由于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特殊时期,不适宜实施逮捕的案件;已经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审查后,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尚显不足的案件;已经被逮捕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无法完成案件审理工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无社会危害性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