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两者并非同一性质的刑事强制措施,关于其二者间的具体时间衔接并无明确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原则上不应超出六个月,然而否能够转换为取保候审,则需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定而定。取保候审的决策往往建立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安全风险的全面评估之上,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他们是否有可能干扰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时间限制来回答“监视居住结束后多长时间可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