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能否再度申请取保候审,这取决于案情的具体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倘若犯罪嫌疑者或者被指控犯罪之人在先前申请的取保候审期间内并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且其仍然具备符合取保候审标准的各类要素资格,从理论角度而言,他们是有可能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然而,法院或者公安部门在做出决策时,将会全面权衡犯罪性质、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对于能否再次获得取保候审批准,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