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被宣判后,将无法再办理这一程序。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前的任何阶段,皆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对以下几类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附加刑的;
2.若被告被判定需服长期刑期,但由于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而不会对社会产生过度危害者;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在哺育自己子女的孕妇和哺乳期女性,因取保候审能够确保这类人群免受社会潜在风险威胁而符合条件者;
4.当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羁押期限届满且尚未结案时,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