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履行了取保候审的程序之后,涉案的嫌疑人或者被告方并未立即获释,而只是在不必被拘禁的情形下,静待司法的审理与裁决。他们的实际归家之日,又主要取决于相关案件审理的进度和对其处理的结论。在此期间,嫌疑人须严格遵守法律制定的义务和要求,例如定期向有关机关报告自己的行踪、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境等等。一旦法院对此类案件做出最终的判决,如果判定无需继续拘禁或者已经服满了刑期,那么才能正式解除对嫌疑人的各种限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