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已经进行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仍可能遭受刑事指控并面临判刑风险。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手段,并非避罪免责的通行证,不能确保其执行便能规避刑事责任和判罚。在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司法机关仍需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进行严格审查,若经调查核实确认犯罪事实成立,则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相应的判刑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