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这种可能性较小。唯一可能导致再次传唤嫌疑人接受讯问的情况,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了嫌疑人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或在审理涉嫌诈骗等特定类型犯罪时,获取到了新的关键证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所谓“取保候审”通常代指“保释”。保释乃是保证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特指在司法机构被羁押中的刑事被告人通过提供担保而获得的释放许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