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之下,被判定有罪之人在服刑之后,其先前所享有的保释等候审判的权利将会自动终止。这主要是由于保释等候审判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约束性强制措施,一经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并正式生效之后,被告便须开始接受刑期的执行,在此情况下,原有的保释候审权力已经不再具有适用性了。
然而,关于取保候审资格是否确实应当被撤销,还需视法院所发出的判决书中所做的具体裁决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