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法院认定某人已达到无需继续接受取保候审的规定,或案件审理工作已经圆满完成,那么便有权批准解除该项取保候审措施。通常来说,这样的情形可能出现在被告人的行为并未构成实际的犯罪行为、所犯罪行尚且轻微不足以引起刑事追诉,或者是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后被告人已不存在继续被关押的必要等方面。
此外,法院会开具相应的裁定书,并告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进行相关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通知原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