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能够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人士,需满足如下要求:
首先,该保证人必须与犯罪嫌疑人涉嫌案件毫无瓜葛,身家清白;
其次,该保证人需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以承担保证责任;
再者,保证人须享有我国宪法赋予的各项政治权利,即其人身自由不受法律约束;
最后,保证人需拥有固定居所及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