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开庭审理时并不会将被取保候审者收监执行;仅待人民法院正式作出判决裁决之后,方才会考虑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与被告人才将其收监妥善处理。至于开庭审理前是否会变更为逮捕等强制措施,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相关司法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实施羁押的特殊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应当逮捕的犯罪分子,如果经查证发现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罪行相对轻微的人员,均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律手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