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及审判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进程之中,若经审理确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所需具备的法定条件,便可凭借有关部门自身的权力予以决议,实施对相关人员的取保候审程序。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并且根据个案的独特性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