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洗钱罪行刑期的评定并非以"羁押几天"为单位进行衡量,而是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制定的标准,即依照犯罪情节轻重进行量刑。在第一百九十一条中详细指明,对于触犯洗钱罪名的行为人,将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相应的罚金,罚金的数额范围是洗钱总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作为罚金。
至于具体的刑期长短,将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涉案金额大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