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在被批准逮捕之后,法律并未规定特定的取保候审期限。只要犯罪嫌疑人为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都应当准予其取保候审:
首先,他们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处罚;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惩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
再次,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这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风险;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