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违法侵犯他人财物并构成犯罪的案件中,能否得以减刑,主要取决于罪犯在此类案件中所展现出的悔罪之心、服刑期间的行为及其所受到的法院裁决等多方面因素。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体系下,若罪犯能够在服刑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立功行为、懊悔之情、积极向上的改造态度等优良品质,便有可能得到减轻刑罚的机会。
然而需明确的是,减刑并非自然而然的结果,而是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与裁量方能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