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拘期限的常规情况下最长可达37日,其中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期(最长30日)以及检察院对决定批准逮捕所耗费的时间(最多为7日)。
然而,根据案情的错综复杂程度及调查所需,实际的拘留期限可能会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