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后案件的终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对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无需处以刑事处罚或得以免除刑事处罚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决定撤消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若经审查认为仍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则应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由其负责提起公诉;
最后,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相关人员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那么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