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均可享受最长为十二个月的取保候审期。如超出此期限,则应对现行的取保候审措施予以解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法律明确赋予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三大司法机构在处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案件时所能享有的最长期限,即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