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严重危险驾驶罪的审判过程中,被判定有立功表现的犯罪人员通常是在案件发生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并协助司法机构进行案件的调查与侦破工作,成功地逮捕到其他犯罪嫌犯,并且为司法机关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线索,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能够有效地防止或减轻损害结果的发生。
然而,这些行为必须具备实质性的价值和有效性,能够对案件的处理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产生积极且显著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