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诈骗罪行的司法程序中,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会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也须在逾期满三个月前完成案件的审结工作。关于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人民法院需在受理案件后的第二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则不允许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若存在可能被判处死刑或附带有民事诉讼请求的案件,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者,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将案件的审理期限延长至三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