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其亲属无需参与其中,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申请。若申请得以批准,那么在执行机关将涉案人员释放之时,将会通知其亲属得知此消息。对于需要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而言,首要步骤便是提交一份书面形式的取保候审申请表。此后,便由相应的司法机构对该申请进行受理。在侦查阶段,受理机构为公安机关;而在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则由检察院负责受理;在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构为检察院;在审判阶段,受理机构为人民法院。有权决定的司法机构在收到取保候审书面申请之后,应于三日内给予是否同意的明确回复。无论最终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抑或是法院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均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