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法院正式判决之前,若符合法律规定之条件者,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包括: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的附加刑;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再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需要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