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在押期间,家属或至亲好友们被允许为嫌疑犯或被告人士配送诸如衣物、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必须之学习资料等相关物品,然而向其送予货币却是严格禁止的。此举旨在确保嫌疑犯在羁押时期的最基本生活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并借此防止出现任何不正当的财产交往行为。关于具体物品的送达规范,可能会取决于当地司法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和监护人可以为其送衣服、鞋袜、零用钱和学习用品;送钱应当通过看守所存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