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可以直接告知相关部门自身所受的刑事处罚情况,这样做也是合乎法理的。那些曾犯过罪并受到刑事惩罚者,在其加入军队或参加工作之际,有义务真实地向相关部门报告自己曾经受到刑事处罚,且此举是不可遮掩或隐瞒的。
然而,如果在犯罪时还未满18岁,并从轻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之人,他们将免于履行上述报告义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