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消费活动往往会受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全面禁止所谓的“奢侈消费”。他们仍然需要恪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可触犯取保候审所设定的各项条件,例如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点、不得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等等。若其高额消费行为有可能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其逃避司法制裁,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