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行为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该罪犯可能面临着拘役和罚金两种严厉惩罚。
此外,对于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其应受到比初次犯罪更为严格的惩治措施。
至于实际判处的刑罚,将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罪犯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