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贪污腐败犯罪中,受贿行为共可分为四类程度轻重不同的量刑标准:
第一类受理数额较大或具有其他较轻微情节的案件,将对被告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需缴纳一定金额的罚金作为惩罚;
第二类受贿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案件,将对被告人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第三类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案件,将对被告人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最后一类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损失的案件,将对被告人处以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惩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其犯罪情节及其他相关因素,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依法将其减为无期徒刑,并终身监禁,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或假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