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将构成犯罪。针对这一类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应该作出判决。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延迟,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在案件受理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是,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的审判期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